取保刑诉法多少条

安顺律师事务所 1968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取保该条款列出了可取保候审的刑诉多种情形,如可能判管制、法多拘役等轻刑且不致危害社会,少条或患重病、取保怀孕等,刑诉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法多

一、少条取保刑诉法多少条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具体条款是第六十五条。

该条款详细规定了人民法院、刑诉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哪些情形的法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少条这些情形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取保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刑诉;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法多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如何申请和执行

取保候审的申请和执行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给相关司法机关。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其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同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若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同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届满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律师在线提醒,以上就是取保候审的申请和执行流程,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羁押的情况下,能够配合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并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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