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再婚怎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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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再婚办理手续的离婚流程有准备相关材料、双方当事人一起前往当地的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对所提交的再婚材料进行审查等。男女双方的办理身份证、无配偶证明都是手续再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离婚离婚登记再婚怎么办理手续

离异再婚需要的登记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再婚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办理证件、声明进行审查,手续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离婚,准予登记。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再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手续,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离婚登记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在线提醒您,离异再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双方无配偶证明;

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三、离婚登记再婚子女有权干涉吗

子女干涉父母再婚不合法,离婚后也是有婚姻自由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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